在每年山西公務員考試報名中,不少考生對于“基層工作經歷”有各種疑問。由于2020年山西公務員考試公告尚未發布,本文,
厚職公考(m.bangbei88.com)小編將結合2019年山西省考政策就這一話題進行介紹,具體請以2020年政策為準!
問題一: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注意: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問題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問題三: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3月。
問題四:招考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提供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其中,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以及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等社會在職人員,須所在單位出具錄用審批表或報到通知書以及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等證明材料;之前有工作經歷、在現單位工作不足規定時間的,可提供社會保險繳存單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證明材料。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人員,須提供工商注冊登記或靈活就業登記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證明材料;也可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社會保險繳存單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證明材料。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須提供見習單位出具的見習考核證明等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基層特定公益崗位人員,單位在出具證明時須附注說明,也可提供社會保險繳存單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問題五: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是否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