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直屬機關2019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和《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赤峰市委組織部決定,組織開展赤峰市直屬機關2019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機關為赤峰市直屬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遴選職位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層次,擬遴選共41人。各遴選職位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赤峰市直屬機關2019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遴選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1.我市旗縣區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我市旗縣區及以下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內蒙古自治區或赤峰市直屬機關設在旗縣區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公務員或工作人員也可報名。
各地區、各單位要依法依規積極支持和配合公務員遴選工作,不得以各種理由阻撓和拒絕考生報考。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21日。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可累計計算。
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屬于社會實踐,不視為工作經歷。
3.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
7.職務職級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含鄉科級領導職務)。
8.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采取報考者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7日17:00。具體步驟如下:
1.參加遴選人員可從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的公告中下載《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審批(備案)表》(以下簡稱《遴選審批(備案)表》)。報考者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填寫大學期間學習、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等),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審核不予通過。
2.報考者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反復核對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將無法修改。
3.報考者填報職位后,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遴選審批(備案)表》,并不得進行改動。
4.報考者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將《遴選審批(備案)表》報工作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5.報考者將審核蓋章后的《遴選審批(備案)表》傳真至各遴選機關(傳真號見《遴選職位表》)。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考生須持身份證報名并參加考試。報考者應仔細閱讀遴選公告,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弄虛作假者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取消遴選資格。
(二)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各遴選機關收到報考者傳真的《遴選審批(備案)表》后,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考者可于2019年11月22日9:00—11月28日17:00間登陸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按要求傳真《遴選審批(備案)表》以及不按要求規范填寫報名信息的,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三)報名確認
通過審查的報考者需要進行網上報名確認,通過網上支付工具,于11月23日9:00—11月29日12:00 登錄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繳納筆試考務費70元/人,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
報名截止后,報考人數與遴選人數的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遴選職位或相應核減遴選職位數。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時間為11月30日9:00至12:00,對放棄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予以退費。
(五)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后,報考者于12月4日至6日登錄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
四、筆試
(一)筆試內容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及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統一漢語制卷,考生一律使用漢文答卷。
(二)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9年12月7日9:00—12: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成績查詢。2019年12月10日以后,報考者可登錄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查看筆試成績。
五、資格復審
在市委組織部的統一安排下,各遴選機關于12月14日集中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工作。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布。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參加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人員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屬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②《遴選審批(備案)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原件;
③《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錄用文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任職文件、所在機關機構編制管理證等證明身份的佐證材料的復印件(需有組織人事部門蓋章證明);
④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張。
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者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情節嚴重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六、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后,按公開遴選名額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二)面試時間。2019年12月下旬進行。考生可提前登陸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查看面試公告及相關通知。
(三)面試形式。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10分鐘。
(四)報考蒙漢兼通職位的考生,面試一律用蒙語作答。
(五)總成績的計算。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七、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公開遴選名額與考察對象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總成績僅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依據,不作為最后確定遴選人員的唯一依據。
市直遴選機關在市委組織部監督指導下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遴選機關。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最低服務年限、違紀違規情況、誠信檔案記錄等)。考察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考察組要據實寫出考察工作報告,考察結果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二)體檢
考察結束后,各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體檢要求,按1:1的比例研究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對于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取消遴選資格并按公務員遴選的有關規定進行遞補。
八、公示、崗位考察以及辦理相關手續
(一)公示。各遴選機關根據考察、體檢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黨組集體討論研究,擇優確定擬遴選人員,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進入崗位考察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二)崗位考察期。遴選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考察期內,由遴選機關對擬遴選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報赤峰市委組織部備案后,回原單位工作。遴選人員在公開遴選機關考察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務或職級。
(三)辦理相關手續。考察期滿合格的,各遴選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崗位,報赤峰市委組織部審批備案,辦理調動和任職等相關手續。
九、其他
(一)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整個過程,在遴選的任何階段及崗位考察期間發現不符合遴選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選資格。報考者在遴選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成績無效、取消遴選資格、通報批評、處分等處理,對有違法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本公告由赤峰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8821980(赤峰市委組織部)
技術支持:8332636(赤峰市人事考試中心)
中共赤峰市委組織部
2019年11月14日